2011年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
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2011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辽人社[2011]2号),现将省化工地质勘查院(锦州)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;
3、具有良好的品行、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;
4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5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,详见《2011年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》(附件一),其中专业条件以省人社厅公布的《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(学科)指导目录》为指导依据。
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,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,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,均不得报考。
二、招聘组织
省人社厅负责公开招聘的管理、监督和指导工作。省国土资源厅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招聘人员的报名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和考核工作。
三、招聘步骤
(一)岗位查询:
公布途径:详见辽宁国土资源厅网(www.lgy.cn )、辽宁人事考试网(www.lnrsks.com)和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(www.lnrc.com.cn)公布的《2011年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》。
(二)报名
1、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。
2、报名方式:
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。报名者从网上下载《2011年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》(附件二),按要求填写完整后,将报名表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,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。发送邮件截止时间为报名最后一日17时,过期不予受理。
报名表发送至lnhgyrsc@163.com。报名截止后,用人单位要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,初审合格名单将在辽宁国土资源厅网站公布。
联系电话:024-62789205、0416-2610210、0416-2972379。
(三)考试
采取考试方式招聘的岗位,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省化工地质勘查院的招聘笔试内容为《专业知识》。笔试一周后考生可在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网站查询成绩,根据笔试成绩,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基础上,由高分到低分按1:3的比例,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。
考生在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报考所需的证书原件(学历证、学位证、资格证书等)及复印件,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,应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。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(原件及复印件)和学校推荐意见书,可先行报名、考试、考核,其学历、学位证书在其毕业时提交,逾期不能提交者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,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,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。资格审查时报名者所填材料和所持证件必须真实有效,否则,将取消聘用资格。
面试内容以考察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、综合分析能力、专业知识实践能力、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主。面试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数线为60分,未达到合格分数线,不得聘用。笔试、面试权重为4:6。
考试时间拟定在4月上旬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四)考核
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,考核人选根据笔试、面试加权后总成绩,按招聘计划1:1的比例确定。考核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,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。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将取消聘用资格,并报请省人社厅批准。
(五)体检
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,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。
(六)公示和聘用
拟聘用人选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、辽宁国土资源厅网站上进行公示。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,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四、其他
其他未尽事宜,按省人社厅《关于印发2011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辽人社[2011]2号)中有关规定执行。
本招聘办法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。
附件:
1、2011年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;
2、2011年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。
辽宁省国土资源厅
二Ο一一年三月